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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大巨成结构股份有限公司23.7832%股权
发布时间:2022-09-28 21:32:20 来源:市级
| 项目编号 | HB2019DF300123 |
|---|---|
| 项目名称 | 武大巨成结构股份有限公司23.7832%股权 |
| 转让方名称 | 武汉大学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武汉大学 |
| 转让比例 | 23.7832% |
| 挂牌价格 | 73914100万元(人民币元) |
| 挂牌期间 | 20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2019-11-22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转让的股权无质押、担保的情况; 2、本次转让的股权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3、根据《评估报告》(鄂衡平评报字[2019]第456号)显示: (1)本次评估最终选取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2)被评估单位2018年10月30日在汉口银行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将巨成科研楼抵押,贷款金额为1000万元整,年利率5.655%,到期日为2019年10月30日。转让方来函显示:截止项目挂牌之日,武大巨成结构股份有限公司与汉口银行签署了《最高额房地产抵押合同》,到期日为2021年10月15日。 (3)被评估单位鄂AA5Y69金杯车辆于2019年1月21日以500价格出售,该车辆2009年购置,已使用十年,出售时处于待报废状态。 4、本项目其他需披露的事项详见《评估报告》(鄂衡平评报字[2019]第456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续存的公司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批准机构:武汉大学;批准文号:武大财字[2019]27号;批准文件类型:其他;评估核准(备案)单位:武汉大学;核准(备案)日期:2019-10-30;评估基准日:2018-12-31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后向光谷联交所递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产权转让公告所要求的相关材料,并交纳人民币3000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光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户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7381610182600058930;开户行:中信银行江汉路支行;清算行号:216522;大额支付行号:302521038169)。 2、转让方提出: (1)意向受让方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递交报名资料时须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16年-2018年)的审计报告(报告数据须显示为盈利状态),同时须提供银行出具的同一基准日,合计不低于挂牌价格的存款证明(存款证明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以后)。 (2)本次转让股权的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 (3)办理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由转让方确定并公示的《产权交易合同》(详见“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链接),须在报名登记时对《产权交易合同》予以盖章(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则签字按手印)确认; 4、合格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须自行或由转让方将受让方名称及经双方签字确认的最终交易价格在合同上补全,并在3个工作日内加盖受让方公章(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则签字按手印)。经转让方加盖公章后《产权交易合同》即生效; 5、最终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帐户; 6、最终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后5个工作日内,由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7、本次转让所涉及的产权交易费用,由交易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8、最终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湖北衡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鄂衡平评报字[2019]第456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9、本项目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标的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标的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对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10、保证金处置方式请点击链接“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自行下载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