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好,欢迎来到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湖北省·武汉市)

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

信息公开

Trading Information

华星光电污水管道工程总承包(EPC)(第一标段)

发布时间:2024-12-04 11:00:00 来源:经济开发区

公告发布时间:2024-12-04 11:00:00原文链接地址
报建编号: 4201192311080012
报建名称: 华星光电污水管道工程
招标登记编号: 202412031751570373
招标项目名称: 华星光电污水管道工程总承包(EPC)
招投标监管部门: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招标人(盖章): 武汉葛化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胡俊文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二部)
招标人联系人: 王恒 招标联系电话: 18627074096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李祥峰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13018033995
是否电子标: 电子标
工程地点: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招标类别: 工程总承包招标
招标内容: 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说明: 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的服务范围(不含涉铁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一条华星光电工业污水专用排放管道,起点为左岭3#泵站一期出水管,沿科技一路-王庄路-武九街-东绝流港-武黄大道-流港东路段新建1排DN1000污水管道,长度约4555米,苗木移栽及恢复以及与本工程相关专业工程设计、施工、交通疏解、现场拆迁等协调及资料收集汇总工作。 二、施工图设计主要内容:(1)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一条华星光电工业污水专用排放管道,起点为左岭3#泵站一期出水管,沿科技一路-王庄路-武九街-东绝流港-武黄大道-流港东路段新建1排DN1000污水管道,长度约4555米,按时完成相应专业施工图设计图纸;(2)配合建设单位完成施工图图审(取得图审合格书)及基坑审查工作;(3)其它未尽事宜应按现行国家、地方或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及《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相关要求执行。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6471.094 立项批准文号: 武新管政务〔2024〕83号
计划工期(日历天): 410 标段数/采购数: 1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设计规范、图纸审查及发包人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办法: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2024-12-04 11:00 ~ 2024-12-26 09:30
投资总额(万元): 6471.094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网上下载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0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报名方式: 网上下载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评标办法: 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综合评估法)
公告状态: 正常
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企业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设计资质是指①或②或③或④: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企业业绩: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设计业绩及EPC总承包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施工业绩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等证明文件颁发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2)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投标人为独立投标的,应具有独立承接的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同时具有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应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应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工程投资额不低于6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不能证明其工程投资金额或合同金额的,还需提供其他经济技术资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各联合体成员的任务职责分工。(4)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5)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资质(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包括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之一;(2)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设计业绩及EPC总承包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施工业绩、监理业绩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等证明文件颁发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担任过单项工程投资额不低于6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备注: (3)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无在建且仅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的承诺,格式自拟); 4、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包括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无在建且仅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的承诺,格式自拟); 5、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 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所有年度财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需提供。 7、人员社保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有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8、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被有关部门依法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上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罪,提供承诺书或相关声明);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行为(提供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上述情况均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需提供)。 备注: 1、本项目开标活动采用不见面远程递交、解密方式进行,有关投标文件的制作、递交、解密等操作可咨询027-65770441、027-65770900、4006111959,联系人:高工。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开标会操作规程详见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下载中心附件。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当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whzbtb.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注册及帐号管理)。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你单位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所申请项目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自行招标(公开招标)—招标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投标人在法定期限外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疑问或者异议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5、投标人必须保证其提交所有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若招投标期间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招标人将报主管单位依法取消投标人资格。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均视为合格的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