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侧路(万科城市之光小区大门-白沙洲大道)DN800、DN1200供水管道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第一标段)
发布时间:2024-11-19 18:00:00
来源:市级
公告发布时间:2024-11-19 18:00:00原文链接地址 报建编号: | 4201A220241114002P | 报建名称: | 南市侧路(万科城市之光小区大门-白沙洲大道)DN800、DN1200供水管道改造工程 | 招标登记编号: | 202411191409590871 | 招标项目名称: | 南市侧路(万科城市之光小区大门-白沙洲大道)DN800、DN1200供水管道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武汉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黄思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四部) | 招标人联系人: | 苏晶静 | 招标联系电话: | 13607180906 |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 吴雪琪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15392934118 | 是否电子标: | 电子标 | 工程地点: | 南市侧路(万科城市之光小区大门-白沙洲大道) | 招标类别: | 工程总承包招标 | 招标内容: | 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内容说明: | 一、建设规模:该项日拟在南市侧路(万科城市之光小区大门~白沙洲大道)北侧新装DN1600管道470m,其中顶管段410m,开挖段60m:现状DN800与DN1200管道废除。 二、招标范围:南市侧路(万科城市之光小区大门-白沙洲大道)DN800、DN1200供水管道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包括本项目勘察、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等工作。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1179.95 | 立项批准文号: | 洪审批发[2024]02号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48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4-11-19 18:00 ~ 2024-12-11 10:00 | 投资总额(万元): | 1589.77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自行下载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下载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 评标办法: | 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综合评估法) | 公告状态: | 正常 | 其他要求: |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三类资质:①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②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甲级资质;③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工程总承包(EPC)、施工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提供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资料;勘察、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提供合同协议书)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满足以下要求:(1)投资额不少于1000万元市政工程(含管道)设计业绩;(2)市政工程勘察业绩;(3)投资额不少于1000万元市政工程(含管道)施工业绩。(投标人可提供一个或多个业绩以证明满足上述要求,联合体投标人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分别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二、其它要求:1、主要人员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且为投标单位员工,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中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EPC)、施工业绩至少提供合同协议书及竣工资料,设计业绩至少提供合同协议书证明材料,须体现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身份)。(4)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员工,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5)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且为投标单位员工(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6)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且为投标单位员工(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提供)。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3年、2022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牵头人财务报告即可)。 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备注: | 一、凡有意申请投标,应当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whzbtb.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注册及帐号管理)。 二、完成注册登记后,请投标人于本公告发布起止时间内,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应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所申请标段(包)的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自行招标(公开招标)。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市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投标人可打印留存),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市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规定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四、 在信用中国网站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五、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鄂建文〔2015〕83号)的规定,“省内外建筑企业在各市州区域流动,统一实行一体化平台登记管理”。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jg.hbcic.net.cn/web/)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均视为合格的投标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