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武汉市中医医院谌家矶院区)施工总承包(第一标段)
发布时间:2024-05-30 19:00:00
来源:市级
公告发布时间:2024-05-30 19:00:00原文链接地址 报建编号: | 4201302401300002 | 报建名称: | 武汉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武汉市中医医院谌家矶院区) | 招标登记编号: | 202405291858010196 | 招标项目名称: | 武汉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武汉市中医医院谌家矶院区)施工总承包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武汉长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市中医医院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张瑶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政采二部) | 招标人联系人: | 李剑涛 | 招标联系电话: | 13307191200 |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 宋成伟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15827332259 | 是否电子标: | 电子标 | 工程地点: | 谌家矶大道与三环线交界处以西,东邻三环线,南邻谌家矶大道,西邻平 安铺东路,北邻岱岳路 | 招标类别: | 工程施工招标 | 招标内容: | 房屋建筑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内容说明: | 拟新建1200张床位的武汉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武汉市中医医院谌家矶院区)。项目总用地面积102667平方米(约154亩),总建筑面积245162平方米,设置机动车停车位2069个。项目用地被新区大道分为两个地块。地块一总建筑面积160236 平方米,设置机动车停车位1367个;建设1000床医疗综合楼、发热门诊、保障系统设备用房。地块二总建筑面积84926平方米,建设200床平急转换楼、中医药学中心、中医药展示体验中心、科研培训大楼、保障系统设备用房等。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土地、建筑结构、装饰、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人防、燃气、绿化、综合管廊等,最终建设规模以相关部门批复为准。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189339.47 | 立项批准文号: | 武长管发改〔2024〕2号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1095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质量要求: | 合格,确保楚天杯,争创鲁班奖。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武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评审制施工总承包招标)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4-05-30 19:00 ~ 2024-06-04 19:00 | 投资总额(万元): | 248330.33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下载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网上递交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武汉市中医医院、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 评标办法: | | 公告状态: | 正常 | 其他要求: |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备注: | 一、在本公告发布起止时间内投标人自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whzbtb.com)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二、本项目采用电子资格预审,成功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人应按其文件相关要求制作并上传提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申请人制作资格预审文件时须同时满足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其它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三、投标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市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申请人可打印留存),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市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规定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解密: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方式,招标人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资格预审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包)作在线解密前的准备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后,申请人根据招标人的提示,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通过评分排名的方式,确定不少于12名(含)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不足12名时,应确定全部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如取至第12名投标申请人时,出现多个投标申请人的得分相同的情况,应确定全部得分相同的的投标申请人成为正式投标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