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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鼓架景区东彭路(区界—建强路)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第一标段)

发布时间:2023-11-30 11:00:00 来源:市级

公告发布时间:2023-11-30 11:00:00原文链接地址
报建编号: 42019620230530001
报建名称: 东湖鼓架景区东彭路(区界-建强路)工程
招标登记编号: 202311241417420105
招标项目名称: 东湖鼓架景区东彭路(区界—建强路)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
招投标监管部门: 武汉市工程建设执法稽查站
招标人(盖章): 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亢德芝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四部)
招标人联系人: 游怡 招标联系电话: 15927289281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李君妍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15871715092
是否电子标: 电子标
工程地点: 东湖鼓架村
招标类别: 工程服务招标
招标内容: 其他服务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说明: 建设规模:东湖鼓架景区东彭路(区界-建强路)工程北起东彭路北段(区界),南至建强路,全长 4.32 公里,红线宽度 40 米。新建雨水管渠 9724 米,新建污水管 8691米,同步实施交通、电气照明、电力及绿化等配套设施。道路等级:城市主干路,双向6车道。 本项目招标范围:东湖鼓架景区东彭路(区界—建强路)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1)项目管理服务;(2)监理服务:施工全过程监理;(3)造价咨询服务:跟踪审计和结算审计。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1389.05 立项批准文号: 武发改审批服务[2023]85号
计划工期(日历天): 540 标段数/采购数: 1
质量要求: 合格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办法: 武汉市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通用示范文本(评审制)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2023-11-30 11:00 ~ 2023-12-05 11:00
投资总额(万元): 46598.19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0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下载
投标报名方式: 网上下载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系统中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和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评标办法:  
公告状态: 正常
其他要求: 一、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人须具备与工程规模及委托内容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承担监理任务的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监理综合资质。 二、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单位应承担全过程项目管理工作。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2、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三、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鄂建文〔2015〕83号)的规定,“省内外建筑企业在各市州区域流动,统一实行一体化平台登记管理”。申请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jg.hbcic.net.cn/web/)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不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无需在该一体化平台登记)。 四、其他要求:1、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五年(从申请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管理或代建业绩和1项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和1项市政公用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内容应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或跟踪审计或结算审计)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提供合同扫描件;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对应任务的相关单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2、拟派人员要求:(1)拟派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下列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中任意一项资格条件: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一级造价师、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申请单位注册;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咨询和管理经验,并可兼任全过程项目管理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主体牵头人员工。(2)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为申请单位员工(联合体投标的,应由项目管理单位派出)。(3)工程监理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申请单位注册(联合体投标的,应由监理单位派出)。(4)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申请单位注册(联合体投标的,应由造价咨询单位派出)。 (受系统字数限制,“四、其他要求”的第3条、第4条要求见本公告备注)
备注: (接“四、其他要求”,第3条、第4条要求见此处)3、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申请截止时间前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交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申请截止时间前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交验资报告或银行资金存款证明) 4、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有关部门依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3项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备注: 一、在本公告发布起止时间内投标人自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whzbtb.com)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二、本项目采用电子资格预审,成功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人应按其文件相关要求制作并上传提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申请人制作资格预审文件时须同时满足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其它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三、投标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市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申请人可打印留存),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市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规定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四、在信用中国网站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评审制。采用评审制的,当通过详细评审的申请人过多时,通过评分排名的方式,确定 7 名(含)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