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区滠口街数码城路北段污水管道(物流园-货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一标段)
发布时间:2021-12-30 17:00:00
来源:黄陂区
公告发布时间:2021-12-30 17:00:00原文链接地址 报建编号: | 4201H720211214003P | 报建名称: | 黄陂区滠口街数码城路北段污水管道(物流园-货场)工程 | 招标登记编号: | 202112301412210569 | 招标项目名称: | 黄陂区滠口街数码城路北段污水管道(物流园-货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武汉市黄陂区水务和湖泊局水务建设科 | 招标人(盖章): | 黄陂区城镇排水排污工程项目部(武汉市黄陂区水务局)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刘建春 | 招标代理机构: | 武汉顺政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人: | 黄涛 | 招标联系电话: | 15927436281 |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 叶凤珍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15392965386 | 是否电子标: | 电子标 | 工程地点: | 黄陂区滠口街数码城路 | 招标类别: | 工程总承包招标 | 招标内容: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内容说明: | 一、该项目沿纵一路规划道路敷设污水主管,收集服务范围内的污水,污水汇入纵一路与横四路交叉路口处,在其东侧新建一体化泵站将污水提升至解放大道延长线现状污水主管中。共敷设DN400污水管道1927米,DN500污水管道805米,DN600污水管道750米,DN200污水压力管1804米;建一体化泵站规模2000t/d。二、招标内容:完成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图设计)和该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809.966 | 立项批准文号: | 陂发改产业[2021]648号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24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武汉市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通用示范文本(评审制)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1-12-30 17:00 ~ 2022-01-04 17:00 | 投资总额(万元): | 809.966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下载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网上递交(上传)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黄陂区城镇排水排污工程项目部、武汉顺政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市电子交易平台)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2022-01-19 10:00 ~ 2022-01-20 10:00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2022-01-20 11:00 | 评标办法: | 武汉市工程建设项目通用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综合评估法_一次性汇总) | 公告状态: | 正常 | 其他要求: | 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成功报名的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市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申请人可打印留存),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市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在申请截止时间后,申请人根据招标人的提示,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1、法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被委托人须为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3、资质证书;4、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对投标人拟派负责人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给排水工程中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五年承担过1项不低于拟建项目等级和规模的业绩。设计、施工项目负责人均须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提供网上查询方式);6、近三年(2018 年、2019 年、2020 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公司成立未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7、近五年(2016年12月至今)的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提供的施工类似业绩要满足武城建规【2018】5号文中第十三条第二款要求;8、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有关部门依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9、投标申请人需提供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上导出的带二维码的页面打印的无不良行为、无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外省单位不需提供二维码);10、投标申请人须对递交的所有材料进行真实性承诺,并递交承诺书;11、本项目联合体的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即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 | 备注: |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能有一家单位报名。二、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数量不多于2家(含牵头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2)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项目投标。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通过评分排名的方式,确定不少于12名(含)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不足12名时,应确定全部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如取至第12名投标申请人时,出现多个投标申请人的得分相同的情况,应确定全部得分相同的的投标申请人成为正式投标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