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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长江带钢有限责任公司债权
发布时间:2025-09-24 00:00:00 来源:市级
| 项目编号 | GR2025HB1002331 |
|---|---|
| 项目名称 | 武汉长江带钢有限责任公司债权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武汉临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挂牌价格 | 1663万元(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20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2025-09-24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166万元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完成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以挂牌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受让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2.交易成交后,受让方须按债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及时受领转让标的相关文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标的过户相关手续的,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予以积极配合,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材料时须书面承诺: ①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已至转让方处查勘本次转让的债权涉及的原始文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愿承担因受让转让标的所产生的一切风险、损失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相关交易风险与转让方及产权交易所无关。 ②已自行对照并充分了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审批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的受让资格,决定是否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③同意产权交易所向其出具的《意向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不代表意向受让方符合有关审批机关的要求。 ④为受让本项目而向产权交易所及转让方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信息,均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故意隐瞒和欺骗的情况。 ⑤同意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并在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剩余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⑥同意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