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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绿城建发房地产有限公司35%股权

发布时间:2025-01-20 00:00:00 来源:新洲区

挂牌日期:2025-01-20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G32025HB1000004
项目名称 武汉绿城建发房地产有限公司35%股权
转让方名称 武汉阳逻经济开发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武汉临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转让比例 35%
挂牌价格 3861万元(人民币)
挂牌期间 20工作日
挂牌日期 2025-01-20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195万元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完成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以挂牌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受让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剩余首付款)一次性足额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并将受让方应付的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缴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3.受让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在收到受让方应支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转为的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转让方提出: (1)本次转让标的股权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转让方配合办理股权过户; (2)交易双方办理产权交易及变更登记手续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费用及向交易所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等),均由交易双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3)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自行调查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资产状况及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已在挂牌公告中披露的内容)。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详细了解,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类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由湖北鹏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鹏证资评报字【2024】第112001号资产评估报告和武汉公信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武公信专审字(2024)第0172号)中的全部内容。 2.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相关文件所披露内容,且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同时无异议。 3.转让方提请意向受让方注意: (1)根据标的企业股东会决议,原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2)标的企业目前涉讼案件25件(详见公示附件),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等,其中已结案件为5件,未结案件为20件,目前正处于执行程序案件为10件,因该部分执行案件导致标的企业银行账户及名下资产已经被法院查封冻结。 (3)标的公司股东武汉绿城颐合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65%股权被冻结,冻结期限自2022年9月30日至2025年9月29日。 (4)本项目评估报告(鹏证资评报字【2024】第112001号)中有特别事项说明(详见公示附件)。 4.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