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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武融置业有限公司39%股权及对标的企业119,104.726975万元债权
发布时间:2022-09-28 21:32:20 来源:市级
| 项目编号 | HB2021DF300130 |
|---|---|
| 项目名称 | 义乌武融置业有限公司39%股权及对标的企业119,104.726975万元债权 |
| 转让方名称 | 武汉恒融置业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武汉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39% |
| 挂牌价格 | 1231850668.75万元(人民币元) |
| 挂牌期间 | 20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2021-10-15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项目挂牌价格由标的企业39%股权及武汉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标的企业债权组成,其中股权挂牌价格为4,080.3399万元,债权价格为119,104.726975万元,共计123,185.066875万元。如果本项目形成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属于股权价格的溢价。 2、截止评估基准日,武汉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系转让方上级集团公司,简称“武汉城建集团”)对标的企业的债权119,104.726975万元已由武汉城建集团授权转让方在本次股权转让中一并转让。武汉城建集团及转让方同时提出:本次转让的债权自评估基准日次日至债权款付款日期间利息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计息,债权计息时间截止日为受让方支付债权款当日(借款利率按照相关借款合同约定利率执行,具体金额、支付时间以武汉城建集团书面通知为准)。 3、转让方提请受让方须知,标的企业在评估基准日后因日常运作及项目开发需要,已向武汉城建集团申请,由武汉城建集团按照转让方对标的企业持股比例向标的企业提供借款。武汉城建集团及转让方同时提出:在产权交割日前,若武汉城建集团按照转让方持股比例继续对标的企业提供了借款支持,则受让方还须与武汉城建集团及转让方结算前述借款本金及该借款本金应向标的企业结算的利息(借款利率按照相关借款合同约定利率执行,具体金额、支付时间以武汉城建集团书面通知为准)。 4、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由武汉中康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股权转让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武中康正评报字[2021]第0720号)和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国富鄂专审字[2021]42040021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5、在同等条件下,标的企业原股东不放弃优先受让权,但须在产权交易机构内行权。如标的企业原股东未在本项目挂牌有效期内向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江城产权交易有限公司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足额保证金的,则视为放弃受让。 6、其他事项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交易所备查文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批准机构:武汉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文号:武城建发【2021】46号;批准文件类型:批复;评估核准(备案)单位:武汉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核准(备案)日期:2021-07-16;评估基准日:2021-05-31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保证金人民币7000万元整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江城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账户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江城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账号:626581038;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武汉花桥支行;行号:213196),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江城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交易保证金应由意向受让方直接支付,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江城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及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时间按时支付剩余债权转让价款,如未按时足额支付债权转让款,则根据《产权交易合同》中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产权交易合同》作为备查文件在交易所留存) 3、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4、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交款账户。 5、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或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③在通过协议或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④在通过协议或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⑤未按照公告或《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按时足额支付产权转让价款的;⑥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或相关承诺与事实不符的。 6、本次转让股权的权属变更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由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7、本次股权项目应向产权交易机构交纳的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