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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8.65%股权
发布时间:2022-09-28 21:27:50 来源:市级
| 项目编号 | HB2021DF300144 |
|---|---|
| 项目名称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8.65%股权 |
| 转让方名称 | 湖北烟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 |
| 转让比例 | 8.65% |
| 挂牌价格 | 10466400万元(人民币元) |
| 挂牌期间 | 20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2021-11-12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1、资产评估报告重要提示:本次转让标的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21]第010287号中第十一条“特别事项说明”(详见网站公告底部附件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2、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查材料。 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产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同意接受本项目标的所包含或可能包含的瑕疵,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和重要信息披露之内容。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同时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4、转让方提示:本项目披露的标的企业股权结构截止日期时间节点为2020年12月31日。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登记时须提供银行出具7日内的不低于本项目挂牌价格的存款证明(若由多家银行出具的多个账户银行存款证明,须出具同一时点的存款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批准机构: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批准文号:鄂烟财[2021]14号;批准文件类型:批复;评估核准(备案)单位: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核准(备案)日期:2021-10-08;评估基准日:2020-12-31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30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本项目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21]第010287号)及审计报告(康审字[2021]第106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3、转让方提出:(1)意向受让方不得存在直接或间接为其他方代为受让的情形;(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提交受让申请时须提供最近两个会计年度持续盈利经审计的财务报表;(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报告(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报告(必须有行政处罚、重点关注、失信惩戒等数量信息)。 4、转让方提出,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进行书面承诺:①本次转让标的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②交易双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中所涉及到的费用、以及本次交易涉及应向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的双方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廉洁协议》,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产权交易价款及交易双方服务费用一次性足额交至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 6、受让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7、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自行调查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须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情况、职工情况、债权债务等情况。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经完成了对转让标的充分的尽职调查,完全知悉并接受转让标的所有风险、瑕疵,不得因标的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向转让方及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8、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一次报价形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9、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交款账户。 10、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