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绿心城乡基础设施及环境综合提升二期工程—磨山社区、桥梁社区及新磨山社区(二期)污水治理工程总承包(EPC)(第一标段)
发布时间:2025-04-01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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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2025-04-01 18:00:00原文链接地址 | 报建编号: | 4201D920250325551P | | 报建名称: | 东湖绿心城乡基础设施及环境综合提升二期工程—磨山社区、桥梁社区及新磨山社区(二期)污水治理工程 | | 招标登记编号: | 202503271632171504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东湖绿心城乡基础设施及环境综合提升二期工程—磨山社区、桥梁社区及新磨山社区(二期)污水治理工程总承包(EPC) |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建设管理局 |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金旅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鄢吉军 | | 招标代理机构: | 武汉林语生态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人联系人: | 王振华 | 招标联系电话: | 15927124701 | |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 郭伟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18372113605 | | 是否电子标: | 电子标 | | 工程地点: | 武汉市东湖风景区磨山社区、桥梁社区及新磨山社区的四个村落(前庄村、沙湾西部、九大碗片区、大道观及武汉特勤疗养中心) | | 招标类别: | 工程总承包招标 | | 招标内容: | 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总承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内容说明: | 建设规模: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建设污水收集及输送管网,包括污水干管、污水支管、入户管、管道附件、污水检查井、化粪池、隔油池、提升泵站等附属设备及构筑物,同时还包括原排水沟的清淤等工作;大道观片区、沙湾西部片区及九大碗片区村落还包括新建雨水管渠的工作。 项目具体建设规模如下:前庄村:DN110-400新建污水主管道2616米,DN150入户管6177米,污水检查130座,一体化提升污水泵站(井)1座,化粪池90座,新建排水沟200m;大道观及武汉特勤疗养中心:DN110-400新建污水主管道1705米,DN150入户管280米,污水检查73座,化粪池2座,隔油池3座,新建排水沟130m;沙湾西部:DN110-400新建污水主管道862米,DN150入户管1798米,污水检查42座,化粪池42座,新建排水沟160m,新建雨水管371米,雨水井13座,单蓖平篦式雨水口9个;九大碗片区:DN110-400新建污水主管道1527米,污水检查43座,新建排水沟135m。 招标范围:东湖绿心城乡基础设施及环境综合提升二期工程一磨山社区、桥梁社区及新磨山社区(二期)污水治理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体化(EPC),范围包括(1)全专业及各专项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并包含设计相关现场服务工作。(2)完成施工工作内容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预算全面负责。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1866.9 | 立项批准文号: | 武东景经【2023】4号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21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 质量要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合格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5-04-01 18:00 ~ 2025-04-24 10:30 | | 投资总额(万元): | 1886.9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下载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 | 评标办法: | 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综合评估法) | | 公告状态: | 正常 | | 其他要求: |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设计资质:须具备①、②、③条件之一: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设计资质:须具备①、②、③条件之一: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①、②条件,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单位需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近五年业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业绩和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具备下列①、②条件之一:①具有 1 项合同金额在1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和 1 项投资额在1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②具有1项合同金额在1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还须提供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或成员单位提交业绩均有效)。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③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担任过至少一个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或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无在建工程。(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设计负责人须同时具有①、②条件:①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②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 | 备注: | (1)(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 没有被有关部门依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2)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方提供。)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申请人提供成立以来的所有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认定合格投标人,即在开标会后初步评审阶段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合格审查,通过合格审查的均为合格投标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