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光谷中心城智慧分布式能源设施项目(EPCO)(第一标段)
发布时间:2025-03-05 17:00:00
来源:黄陂区
公告发布时间:2025-03-05 17:00:00原文链接地址 报建编号: | 4201C1620250303304P | 报建名称: | 武汉光谷中心城智慧分布式能源设施项目 | 招标登记编号: | 202503041859020086 | 招标项目名称: | 武汉光谷中心城智慧分布式能源设施项目(EPCO)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武汉市城市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光谷中心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戴阳春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人: | 朱琳 | 招标联系电话: | 18671353773 |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 柯梦琪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13476485907 | 是否电子标: | 电子标 | 工程地点: | | 招标类别: | 工程总承包招标 | 招标内容: | 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内容说明: | 武汉光谷中心城智慧分布式能源设施项目EPCO,包括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和运营维护。豹溪站能源站、奥林站能源站2座,相关管道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及配套专项工程市政燃气接入工程和市政补水接入工程。其中豹溪站能源站供能建筑面积约65.54万㎡,包含机房土建,燃气、补水系统接入,电离心式冷水机组、电螺杆式冷水组、超低氮真空热水机组、横流式冷却塔、水泵、软水装置、定压补水装置等设备、管道、保温系统,以及能源站内配套的电气、自控、装饰装修系统;配套供热供冷管道总长度约8.798km。奥林站能源站供能建筑面积约65.41万㎡,包含机房土建,燃气、补水系统接入机房,离心式水冷机组、超低氮真空热水机组、横流式冷却塔、水泵、软水装置、定压补水装置等设备、管道和保温系统及其配套的电气、自控、机房内装饰装修系统;配套供热供冷管道总长度约6.784km。本工程拟分两期予以实施,建筑工程、专项工程及配套管线工程均在一期工程范围内,站内设备安装工程需分两期实施,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一期与二期设备清单明细表》。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29870.2393 | 立项批准文号: | 2308-420118-04-01-318196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1461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5-03-05 17:00 ~ 2025-03-27 09:30 | 投资总额(万元): | 29870.2393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网上下载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2025-03-05 17:00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下载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 评标办法: | 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综合评估法) | 公告状态: | 正常 | 其他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甲级资质(设计资质要求);2)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业绩要求:2.1投标人近 5 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施工业绩和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2)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投标人为独立投标的,应具有独立承担类似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同时具有类似工程的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应具有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应具有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其他证明材料(如需要);施工业绩和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其他证明材料(如需要)。类似工程是指:合同金额或工程投资额不低于2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2.2承担运维任务的一方近 5 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一项机电工程运维业绩(运维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其他证明材料(如需要))。 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 3 年(2021 年-2023 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报告(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所有年度财务报表、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需提供。 4.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被有关部门依法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上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罪,提供承诺书等相关声明即可,无需提供裁判文书网截图等其他证明材料);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行为(提供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上述情况均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需提供)。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 | 备注: | 6.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资格之一: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提供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五年担任过类似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②具备市政相关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近五年担任过类似项目设计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③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近五年担任过类似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近五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其他证明材料(如需要),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总承包(EPC)、施工和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其他证明材料(如需要),以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接收证书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是指:合同金额或工程投资额不低于2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承担。项目经理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7.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8.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相关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上述各种证书均要求记载的工作单位为投标单位。 9.人员社保要求:投标人提供拟派项目经理近6个月内至少1个月在投标申请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10.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鄂建文〔2015〕83号)的规定,“省内外建筑企业在各市州区域流动,统一实行一体化平台登记管理”。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jg.hbcic.net.cn/web/)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备注:1、本项目开标采用不见面远程递交、解密方式进行,有关投标文件的制作、递交、解密等操作可咨询027-65770441、027-65770900、4006111959,联系人:高工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开标会操作规程详见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下载中心附件。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投标人在法定期限外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疑问或者异议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4、投标投标人必须保证其提交所有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若招投标期间招标人发现投标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招标人将报主管单位依法取消投标投标人资格。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视为合格的投标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