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路北延工程(碧水大道-和谐大道)监理(第一标段)
发布时间:2024-03-06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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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2024-03-06 18:00:00原文链接地址 报建编号: | 42010220230621002 | 报建名称: | 温馨路北延工程(碧水大道-和谐大道) | 招标登记编号: | 202403041631130639 | 招标项目名称: | 温馨路北延工程(碧水大道-和谐大道)监理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武汉市工程建设执法稽查站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应志刚 | 招标代理机构: | 武汉武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人: | 刘旭堃 | 招标联系电话: | 15623621992 |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 吴峰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15071192732 | 是否电子标: | 电子标 | 工程地点: | 武汉市江岸区、东西湖区 | 招标类别: | 工程服务招标 | 招标内容: | 监理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内容说明: | 一、工程概况:本项目西起现状金银潭大道与金潭路路口西侧,沿金银潭大道向东跨越东西湖大堤、府河郊野公园、后湖泵站、张公堤、三环线后,南接现状温馨路,止于温馨路与和谐大道路口,全长3255米,其中桥梁段2996米,红线宽35~50米。全线设置一对定向匝道,衔接规划碧水大道,匝道总长910米。标准段为高架主线双向4/6车道+地面辅路双向4车道,匝道标准段为单向2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交通、照明、绿化等工程。 二、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不含专项工程)全过程监理。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1502.847 | 立项批准文号: | 武发改审批服务【2023】173号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123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武汉市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通用示范文本(合格制)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4-03-06 18:00 ~ 2024-03-11 18:00 | 投资总额(万元): | 179789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下载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通过互联网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系统”解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武汉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武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 评标办法: | | 公告状态: | 正常 | 其他要求: | 一、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本单位,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在建项目不超过两个的承诺书。(相关人员资格证明材料:身份证、注册证书及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等相关证明资料,社保缴纳单位须与投标人申请单位名称一致。)。二、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招标项目投标人资质的要求。③联合体各方应签定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三、财务要求:提供申请人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申请人提供成立以来的所有年度财务报告)。四、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近五年(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五年)承接过1项单项工程造价金额在6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五、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有关部门依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3项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备注: | 一、参与方式: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whzbtb.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注册及帐号管理)。2.完成注册登记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应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所申请标段(包)的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自行招标(公开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二、资格预审申请的递交方式、时间及地点:1.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市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申请人可打印留存),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市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本项目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达截止后,招标人将组织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预审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与投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