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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水大道两侧带状公园(常青北路至金银潭大道)景观工程(EPC)(第一标段)

发布时间:2022-07-01 17:00:00 来源:东西湖区

公告发布时间:2022-07-01 17:00:00原文链接地址
报建编号: 42011220211116001
报建名称: 碧水大道两侧带状公园(常青北路至金银潭大道)
招标登记编号: 202206301825480731
招标项目名称: 碧水大道两侧带状公园(常青北路至金银潭大道)景观工程(EPC)
招投标监管部门: 东西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标人(盖章): 武汉市东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陶连生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黄浩 招标联系电话: 13986088977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王程伟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18907177100
是否电子标: 电子标
工程地点: 分布在长 8 千米的碧水大道南 北两侧,西接机场高速,东抵地铁云上城小区。
招标类别: 工程总承包招标
招标内容: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说明: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54644㎡,包括园路及铺装面积37227㎡、绿化面积394057 ㎡、现状水体面积22509㎡、建筑面积265㎡和高压塔面积586 ㎡。其中,东西湖大堤西侧地块(A区):园建17277㎡,绿化214783㎡;东西湖大堤东侧地块(B区):园建1398㎡,绿化40182㎡;黄塘湖公园A区西侧地块(C区):园建18552㎡,建筑占地面积265㎡,绿化108594㎡;地铁8号线车辆段北侧地块(D区):绿化30498㎡。招标范围:全过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总承包服务工作。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13863.02 立项批准文号: 2206-420112-04-01-281785
计划工期(日历天): 180 标段数/采购数: 1
质量要求: 合格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办法: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2022-07-01 17:00 ~ 2022-07-27 17:00
投资总额(万元): 13863.02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网上下载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0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报名方式: 网上下载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评标办法: 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综合评估法)
公告状态: 正常
其他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园林绿化施工,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 年7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一项投资额在10000万元以上的绿化工程设计业绩或一项单项合同额在10000 万元以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或一项单项合同额在 10000 万元以上园林绿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施工和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公示网上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及项目所在地的园林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资料,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施工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近 6个月社保证明),可由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兼任。财务要求:联合体牵头方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度)。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 没有被有关部门依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应满足)。二、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并在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数量不多于2家(含牵头人);(2)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
备注: (一)投标人自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whzbtb.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市电子交易平台”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市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三)其他事宜详见电子招标文件。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视为合格的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