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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甸区城乡污水循环运营系统盘活项目资产(污水设备管道、污水提升泵站和污水处理厂)
发布时间:2025-09-16 00:00:00 来源:市级
| 项目编号 | GR2025HB1002260 |
|---|---|
| 项目名称 | 蔡甸区城乡污水循环运营系统盘活项目资产(污水设备管道、污水提升泵站和污水处理厂)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武汉市蔡甸区水务和湖泊局 |
| 挂牌价格 | 177210万元(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20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2025-09-16 |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500万元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完成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以挂牌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受让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2、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了解并认可本项目的资产现状、瑕疵及风险;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并依据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及所披露内容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本项目和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以不了解本项目资产现状、瑕疵及风险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即可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处置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并要求意向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