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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台报废车辆
发布时间:2025-09-09 00:00:00 来源:市级
| 项目编号 | GR2025HB1002230 | 
|---|---|
| 项目名称 | 32台报废车辆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湖北交投随岳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 挂牌价格 | 12万元(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5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2025-09-09 |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3.69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交纳的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3.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全部的产权交易价款及全部的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转让方委托的日晟行房地产资产评估(湖北)有限公司对本次资产转让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鄂日晟行资评报字[2025]第127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5.本次转让标的移交后的安全保管责任由受让方负责,移交后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和相关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6.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按照如下标准交纳产权交易费用(含增值服务费)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1)通过协议方式成交的,按照成交金额的1.85%支付(含转让方应向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2)通过竞价方式成交的,按照成交金额的4%支付(含转让方应向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