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轴流泵、低压储气罐等6项废旧机器设备
发布时间:2024-11-26 00:00:00 来源:江夏区
项目编号 | GR2024HB1001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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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轴流泵、低压储气罐等6项废旧机器设备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湖北省金口电排站管理处 |
挂牌价格 | 4万元(人民币元) |
挂牌期间 | 10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2024-11-26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缴纳1万元交易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 : 00时足额到达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为准) ,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由转让方确定并公示的《安全施工管理协议》(详见本项目网站公示附件,请各投资者务必点击链接自行下载查看全部内容),并在报名登记时对《安全施工管理协议》予以盖章确认。 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关于省直国有资产收益直缴国库的通知》的规定,将全部成交价款直缴国库。 5、本次转让所涉及交易双方的产权交易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转让方提出: (1)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转让方委托的湖北华盛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本次产权转让项目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文号:鄂华盛评报字[2024]第ZA007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任何异议; (2)本次转让标的资产的具体明细是以《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文号:鄂华盛评报字[2024]第ZA007号)所列的“固定资产评估明细表”作为转让标的清单,受让方须在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15天内完成转让标的资产的拆卸与转移,并与转让方对照“固定资产评估明细表”完成转让标的的清点并盖章/签字确认,盖章/签字确认后视为移交完毕。转让方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转让标的移交前的安全保管责任由转让方负责,转让标的移交后的安全保管责任由受让方负责; (3)标的资产的拆除、转移工作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要求的时间,安全、及时地完成标的资产转移工作,并由其承担所有费用和因此行为而产生的一切风险,转让方予以配合; (4)受让方在拆除、装卸、运输本次转让标的行为中须严格遵守转让方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转让方的监督和管理。 7、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勘察,在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及转让范围,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保管、移交、拆除、装卸、运输、危废和固废处置、市场价格波动、法规和政策变化、不可抗力等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