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长燃611驳船舶
发布时间:2022-03-07 21: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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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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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长燃611驳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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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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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2022BJ100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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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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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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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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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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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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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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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实物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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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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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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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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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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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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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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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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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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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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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武汉航运交易所 | 联系人:邓军/ 联系电话:13554035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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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情况
交通运输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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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牌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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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0300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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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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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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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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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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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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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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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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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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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驶公里数(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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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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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高桥镇富德圩江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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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条件和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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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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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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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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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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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镇江分公司船舶报废处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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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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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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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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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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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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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自行申请无息返还。
3.交船地点由转让方选择。转让方在船舶到达交船地点且船舶具备交船条件后,向受让方出具备妥交船通知书。自转让方出具备妥交船通知书后三天内受让方接船,接船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船舶移泊费、拖航费)由受让方承担。若受让方未能按上述约定接船的,转让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已经收取的款项及其利息归转让方所有。若已经收取的款项及其利息收入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受让方还应赔偿转让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及所发生的费用,并承担转让方全部损失、费用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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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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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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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勘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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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需按照《现场踏勘管理办法》(详见本项目附件材料)的相关规定提出申请并按转让方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由转让方统一组织,所有意向受让方均必须到标的现场进行踏勘。(踏勘联系人:邓先生,13554035605)踏勘时须提交的材料详见《现场踏勘管理办法》。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时,需提供《现场踏勘申请表》;踏勘完毕后,意向受让方需与转让方现场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转让方加盖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安全设备部印章;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签字并按手印),《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受让申请资料,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间提交受让申请时一并提交。现场踏勘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高桥镇富德圩村;踏勘时间安排为:挂牌公告期间(9:00-11:30,13:00-17: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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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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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转让底价为含税价格,成交后转让方可开具发票,税率3%(具体税率以国家税务局认定为准)。
2.转让标的已无法继续使用,本次对其按报废处置。
3.其他信息详见转让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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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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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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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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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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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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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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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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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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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交易业务服务费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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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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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2)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自行申请无息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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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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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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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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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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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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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在权利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权利人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在权利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可以协议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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