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航集团武汉青山船厂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空压机等10项设备)
发布时间:2022-04-12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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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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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航集团武汉青山船厂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空压机等10项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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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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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航集团武汉青山船厂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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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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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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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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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实物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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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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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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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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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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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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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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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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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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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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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武汉航运交易所|项目联系人:杨帆,联系电话:18571507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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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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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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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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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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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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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心式空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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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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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1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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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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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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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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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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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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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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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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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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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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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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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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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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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250W-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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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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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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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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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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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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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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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条件和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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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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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航集团武汉青山船厂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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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监管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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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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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集团或主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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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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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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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航集团武汉青山船厂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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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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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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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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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挂牌期间内支付保证金15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剩余价款支付完毕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剩余价款支付完毕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交易所报价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竞价结果通知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交易所出具本项目交易凭证且经转让方书面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下载《网络竞价方案》、《现场踏勘管理办法》、《意向受让承诺书》、《资产清单》(见附件),在公告期内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将《竞买文件》、《意向受让承诺书》、《现场踏勘确认书》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规定递交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标的资产详情见资产清单。
5. 本次转让为按现状交接,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其同意在成为受让方后按照现状接收标的物。
6.本项目挂牌期间,意向受让方须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须遵守《现场踏勘管理办法》(详见附件)。意向受让方在向产权交易机构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提交转让方与意向受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管理办法》)。现场踏勘预约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18571507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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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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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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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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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评估值为不含增值税价值。
2.本次评估除考虑设备清理运输费用外,未考虑交易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3.本次委估资产申报重量和材质以被评估单位申报为准,对委估资产进行评估清查时,评估人员主要通过现场观察、核对报废文件及委托人申报的重量、设备铭牌、查看实物状态等手段来复核资产的重量和材质。因此报废设备的重量估算和材质的判断可能受到一定的影响,如在资产处置过程中,评估采用的重量及材质与实际存在差异,应根据实际重量及材质进行价值调整,在此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4.本次评估不考虑期后废旧金属价格变化对评估结果的影响,若期后废旧物资价格发生变化,应以实际交易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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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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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挂牌价格为含税价(税率为 13%)。本项目标的办理转让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其他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2.此次转让标的因年代久远,无法提供所有权证书,转让方书面承诺该资产权属归其所有,并承诺由资产权属引起的纠纷和导致的法律责任由其承担。
3.本项目同步在武汉航运交易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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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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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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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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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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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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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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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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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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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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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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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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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信息披露: 按约定工作日为周期延期延长信息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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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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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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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竞买人为两家及以上,则通过联交所网络竞价系统,确定报价最高的竞买人为受让方。
2.当仅有一家竞买人时,该竞买人则通过联交所网络竞价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输入有效报价,成为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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