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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公房子内部活化利用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第一标段)

发布时间:2021-12-17 17:00:00 来源:江岸区

公告发布时间:2021-12-17 17:00:00原文链接地址
报建编号: 42010220210923924P
报建名称: 巴公房子内部活化利用工程项目
招标登记编号: 202110081110421189
招标项目名称: 巴公房子内部活化利用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投标监管部门: 武汉市江岸区建筑管理站
招标人(盖章): 武汉金旅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董冲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建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蔡奕 招标联系电话: 13409798775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徐光丽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13871181299
是否电子标: 电子标
工程地点: 江岸区鄱阳街74-86号(鄱阳街、洞庭街及兰陵路围合的三角地块)
招标类别: 工程总承包招标
招标内容: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说明: 本项目建筑面积约12800平方米,活化利用面积约12580平方米。按照巴公房子内部活化利用方案要求实施工程。设计内容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及设计代表驻场服务。施工内容为精装修,并同步完善厨房系统、庭院景观、智能化系统、入口雨棚、观光电梯等施工和采购。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18043.69 立项批准文号: 2107-420102-04-01-500365
计划工期(日历天): 240 标段数/采购数: 1
质量要求: 设计:合格。施工:合格,即:“达到市级(含,如建筑工程黄鹤杯、市政工程金杯、银杯)以上优质工程的评选要求”。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办法: 武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评审制施工总承包招标)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2021-12-17 17:00 ~ 2021-12-22 17:00
投资总额(万元): 21879.71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网上下载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0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2021-12-31 09:00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下载
投标报名方式: 网上下载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网上提交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武汉金旅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建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2021-12-29 11:00 ~ 2021-12-30 11:00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2021-12-30 17:30
评标办法: 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综合评估法)
公告状态: 正常
其他要求: 1.受平台录入的限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或以上资质(业务范围须包括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或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④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或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⑤工程总承包单位主要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若为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2.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来具有一项以上文物保护工程设计和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业务范围须包括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或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3.对拟派相关负责人须满足下列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业务范围须包括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或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或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合格证书(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颁发),②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③施工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④设计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4.(1)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且不得超过三家;(2)联合体各方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3)组成联合体的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4)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5、本项目投标单位须具备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业务范围和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等招投标内容由武汉市江岸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审核,招标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等招标程序监督由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局负责。
备注: 1.投标申请人自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2.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须是拟派担任本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10:00时,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市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申请人可打印留存),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市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书):(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招标人公开已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设计文件等咨询成果除外的);(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8)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11)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1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1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5)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6)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7)被有关部门依法列入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18)在最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19)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20)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管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6..根据市城建局2021年11月16日发布的[2021]X0245号文关于对武汉诚优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新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黄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施工企业以及新恒丰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木兰福鑫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监理企业暂停投标资格,暂停投标期限为3个月。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采用评审制的,当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投标申请人不少于3名,且不多于9名(含)时,确定全部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当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投标申请人超过9名时,采用评分排名的方式,择优选择和确定不少于9名(含)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