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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科路(海山路至汉津大道段)道路排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一标段)

发布时间:2021-10-11 12:00:00 来源:蔡甸区

公告发布时间:2021-10-11 12:00:00原文链接地址
报建编号: 42011420210918001
报建名称: 新科路(海山路至汉津大道段)道路排水工程
招标登记编号: 202109291704449779
招标项目名称: 新科路(海山路至汉津大道段)道路排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投标监管部门: 蔡甸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标人(盖章): 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凃辉
招标代理机构: 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杨昕 招标联系电话: 13886038817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龚晗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15827512700
是否电子标: 电子标
工程地点: 项目位于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北起海山路,南至汉津大道。
招标类别: 工程总承包招标
招标内容: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说明: 项目拟实施新科路(海山路至汉津大道段)道路排水工程,道路全长501米,红线宽30米,因涉及用地规划问题,本次道路实施长度448米,宽度29米,具体断面布置为:29米=3米人行道+2.5米非机动车道+2米绿化带+15米机动车道+2米绿化带+2. 5米非机动车道+2米人行道(因占基本农田问题,东侧人行道采用2米)。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双向4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交通、给水、雨水、污水、照明、电力、通信、燃气、绿化、再生水工程等。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新科路(海山路至汉津大道段)道路排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等。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3016.48 立项批准文号: 蔡发改设计【2021】201号
计划工期(日历天): 365 标段数/采购数: 1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技术规范及合格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办法: 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合格制)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2021-10-11 12:00 ~ 2021-10-16 12:00
投资总额(万元): 3016.48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网上下载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0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下载
投标报名方式: 网上下载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系统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2021-10-21 16:00 ~ 2021-10-22 16:00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2021-10-22 16:00
评标办法: 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综合评估法)
公告状态: 正常
其他要求: 一、本项目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1、投标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需联合体各方成员)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a: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b: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c: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d: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是投标单位人员,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相关专业职称证、身份证、毕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本单位连续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须提供无在建工程的违约经济处罚的承诺书)、无不良行为的违约经济处罚的承诺书及只承担本工程项目违约经济处罚的承诺书(以上所有承诺需明确处罚金额);3、设计负责人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相关专业职称证(高级及以上)、在本单位连续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二、财务要求:企业2020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单位均需提供)。三、业绩要求:施工单位近五年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施工或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设计单位近五年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设计或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四、信誉要求:1、提供近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关于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网页截图(时间为公告发布后)(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单位均需提供);2、投标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上查询结果记录(查询日期在发布公告之后)(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单位均需提供); 3、提供企业信誉承诺书,需包含以下内容:①未被责令停业的;②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③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④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安全生产事故(投标人自行提供书面承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单位均需提供);4、投标申请人无违法转包分包项目承诺书,投标申请人无不良行为、无犯罪记录承诺书,投标人无拖欠劳务作业人员工资、无拖欠分包工程款行为的违约经济处罚承诺书,投标申请人无发生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事故的承诺书(投标人自行提供书面承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单位均需提供);(未完,详情见备注)
备注: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6、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对递交的所有资格申请文件提供书面真实合法性承诺(投标人自行提供书面承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单位均需提供)。五、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组成只能由两家成员组成;2、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且满足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施工资质;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4、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六、申请人制作投标文件时需同时满足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注: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本工程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凡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即为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