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线南段道路照明设施改造和巩固提升工程EPC(第一标段)
发布时间:2021-09-01 1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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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2021-09-01 19:00:00原文链接地址 报建编号: | 42019820210716002P | 报建名称: | 三环线南段道路照明设施改造和巩固提升工程 | 招标登记编号: | 202107291013340146 | 招标项目名称: | 三环线南段道路照明设施改造和巩固提升工程EPC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市路灯管理服务中心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朱萍 | 招标代理机构: | 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人联系人: | 马威 | 招标联系电话: | 13720277760 |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 龚厚旺、胡芳杰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18971379846 | 是否电子标: | 电子标 | 工程地点: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三环线南段(三环线野芷湖立交东侧落地点-珞瑜东路) | 招标类别: | 工程总承包招标 | 招标内容: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内容说明: | 本项目位于东湖高新区内,起于三环线野芷湖立交东侧落地点,止于珞喻东路,道路全长约16.6公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照明设施提升改造,更换钢杆灯约1806套,电线6896米等。 本项目招标的范围:施工图设计和施工。 本工程概算总投资1443.03万元,本次EPC招标投资额为1299.09万元,其中工程费1265.88万元,设计费33.21万元。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1299.09 | 立项批准文号: | 武新管政务【2021】82号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12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评审制)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1-09-01 19:00 ~ 2021-09-06 19:00 | 投资总额(万元): | 1443.03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2021-09-17 19:00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下载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分散)开评标工具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1708室)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2021-09-14 16:00 ~ 2021-09-15 16:00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2021-09-15 16:30 | 评标办法: | 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综合评估法) | 公告状态: | 正常 | 其他要求: | 一、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应同时具备(1)、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3)、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二、联合体要求: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三、其他要求(含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等):(1)企业资质及相关证书要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需提供);(2)财务要求:申请人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近三年未出现亏损。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需提供;(3)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不得在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任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近5年(从申请截止日往前推算,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类似业绩:1)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为合同金额不少于1200万元的照明亮化项目总承包业绩;2)施工业绩为合同金额不少于1200万元的照明亮化施工业绩;3)设计业绩为照明亮化项目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施工业绩和EPC业绩需提供)及其他证明材料(如需要)。(4)企业业绩要求:近5年(从申请截止日往前推算,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类似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2)类似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投标申请人为独立投标的,应具有独立承接的类似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业绩或同时具有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应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应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类似业绩:1)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为合同金额不少于1200万元的照明亮化项目总承包业绩;2)施工业绩为合同金额不少于1200万元的照明亮化施工业绩;3)设计业绩为照明亮化项目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施工业绩和EPC业绩需提供)及其他证明材料(如需要)。 后续见备注 | 备注: | 续接其它要求: (5)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被有关部门依法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在最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相关声明),上述情况均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需提供);(6)人员社保要求: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近六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6个月指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 备注: 1、本项目资格预审活动采用不见面远程递交、解密方式进行,有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制作、递交、解密等操作可咨询65770441,联系人:高工。 2、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制作和资格预审开启会操作规程详见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下载中心附件。 3、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应当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whzbtb.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注册及帐号管理)。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你单位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市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所申请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自行招标(公开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 4、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鄂建文〔2015〕83号)的规定,“省内外建筑企业在各市州区域流动,统一实行一体化平台登记管理”。申请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jg.hbcic.net.cn/web/)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5、投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投标人在法定期限外就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疑问或者异议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投标申请人必须保证其提交所有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若招投标期间招标人发现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招标人将报主管单位依法取消投标申请人资格。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评审制,当通过详细评审的申请人过多时,通过评分排名的方式,确定7名(含)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