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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钢铁江北集团有限公司汉阳钢厂钢筋加工生产线闲置设备(第二次挂牌)

发布时间:2024-03-20 00:00:00 来源:江夏区

挂牌日期:2024-03-20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GR2023HB1004637-2
项目名称 武汉钢铁江北集团有限公司汉阳钢厂钢筋加工生产线闲置设备(第二次挂牌)
资产类别 设备
转让方名称 武汉钢铁江北集团有限公司
挂牌价格 62万元(人民币元)
挂牌期间 5工作日
挂牌日期 2024-03-20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交1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账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转让标承诺的确认。 2.本项目为现状转让。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规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 3.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4.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资产转让项目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23)第3813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所转让资产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不持任何异议。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不含税价款)、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交易价款(不含税价款)、交易服务费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6.本次转让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