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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的钢护栏

发布时间:2025-12-25 00:00:00 来源:市级

挂牌日期:2025-12-25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GR2025HB1002824
项目名称 拆除的钢护栏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湖北交投京珠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挂牌价格 0万元(人民币)
挂牌期间 5工作日
挂牌日期 2025-12-25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23万元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 3、转让方提出:①《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由交易双方自行称重确认资产实际重量。即:实行每日一结算,每日移交资产汇总吨位后,受让方应于汇总吨位次日,按照汇总吨位*成交单价将对应价款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如汇总吨位后未按时支付价款至交易所账户的,或经转让方核实后发现价款支付金额不足的,将暂停移交。待价款足额支付完成后,继续办理移交手续。 ②受让方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将资产全部移交完毕。移交完毕次日,将最后一笔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交易费用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受让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③移交时不得将废弃物污染存放在场地上,不得擅动其它存放的物资。 4、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转让方委托的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同致信德评报字(2025)第010352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性质、用途不持任何异议。 5、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应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本次标的是以现状转让,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须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并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资产的保管、移交、拆除、装卸、运输、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经济或民事纠纷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6、本次交易涉及交易双方应向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若标的资产全部移交完成,则以总成交价(交易双方实际交割的资产总重量*成交单价)为收费基数计算产权交易费用;若最终未移交完全部资产,则按照评估理论总价(评估报告的待处置总重量*成交单价)与交易双方实际移交的资产总价(交易双方实际交割的资产总重量*成交单价)孰高原则确定产权交易费用的收费基数。 7.本次转让标的移交过程及移交后的安全保管责任由受让方负责,移交后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和相关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